主頁 會員專區 ENG
 

附屬會員 (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


要求

  • 2008年起,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全數四張試卷,但尚未累積足夠相關工作經驗申請成為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的考生,必須於最後通過的試卷的考試日期起計六個月內申請成為附屬會(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學會建議其他符合「4Es」要求的考生,申請成為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


  • 若考生於六個月的指定限期內尚未申請成為附屬會員 (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或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其考試合格成績將於指定限期完結時失效。

  • 於2007年12月或以前通過考試但仍未申請成為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的考生,必須於2008630或以前申請成為 附屬會員 (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或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

  • 除附屬會員(聯合)外,所有現時的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會員一經申請成為附屬會員(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或CFP認可財務策劃師,不必再續領現有之會藉。

  • 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或附屬會員 (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必須於每個日曆年度完成15小時持續進修學分。

  • 附屬會員 (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申請費用:
    • 全年費用(於1月至6月期間遞交之申請):首次申請費港幣$300及會員年費港幣$600;
    • 半年費用(於7月至12月期間遞交之申請):首次申請費港幣$300及會員半年費用港幣$300。

  • 附屬會員 (已通過CFP資格認證考試) 的會籍有效期為十年,會員須於十年內申請成為CFP 認可財務策劃師。

申請會籍

如要申請成為附屬會員,請填妥申請表格及交回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

會籍續期
  • 會員將於每年12月31日前收到會籍續期詳情 
  • 凡於2007年同時持有多過一類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會籍之會員,持有人只需於2008年為其最高會籍續期 (除英國特許保險學會
    及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國際財務顧問證書附屬會員外)。
  • 所有附屬會員需於每次申請續期時,自發地向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申報所有於過往一年所涉及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訴訟,或紀錄處
    分。
 
 








 
CFPCM,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CM 等認證標誌,於美國以外地區由財務策劃標準制定局(FPSB)全權擁有。
根據與財務策劃標準制定局(FPSB)簽訂的協議,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是唯一在香港及澳門頒授CFP認證標誌的認可機構。
條款及細則 | 私隱政策
Copyright © 2006 The Institute of Financial Planners of Hong Kong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