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數年,香港財務策劃師學會(學會)與財務策劃標準制定局(FPSB)採取了一系列聯合行動,來加強對商標的保護,當中包括財務策劃標準制定局分別於7月和8月在《信報》刊登公告,捍衛CFP商標和AFP商標的所有權。
與此同時,FPSB建議學會更新所有CFP商標和CFP商標為®符號,以進一步加強商標的保護。 使用®符號的好處在於向公眾閘明這些商標已註冊,同時宣稱商標持有人擁有這些商標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務的獨佔權。有關商標更新後的種種資訊,請參閱此文件。
新修訂的《CFP商標使用法指南》和《AFP商標使用法指南》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CFP持證人及AFP持證人以及其他持份者將有足夠時間來作出更新。 CFP持證人及AFP持證人必須按照新修訂的《CFP商標使用法指南》或《AFP商標使用法指南》,於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使用全新的標誌。如欲取得最新的CFP 商標和AFP 商標,請按此下載。
學會在《專業操守及責任》中已列明這些商標的用法必須正確。學會會作出密切監察,確保這些商標的用法正確。若有任何人士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這些商標,學會一定嚴肅處理,採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維護這些商標。
如對新的標指使用有任何問題,請致電 (+852) 2982 7888
或電郵至 info@ifphk.org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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